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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改善物业管理来自《新京报》消息,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张农科副主任日前表示:今年,将适时适度组织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定额造价,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工、物料和管理费用等成本细目和价位标准。他言露,今年,由物业协会每三个月或半年公布一次造价、成本。 面临当下一些物业服务企业不专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巧立名目多收、乱收费,甚至超越权限,擅自处分应由业主处分的事项等侵犯业主权益的一系列问题,相信该举措施行之后,必将改善这一状况。这不仅是规范物业费的有效措施,也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重要一招。但是,要达到化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矛盾及纠纷的目的,单靠晒晾物业帐本还未必如愿。 “晒成本”的方法只能解决其中局部环节,而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标准化以后,只是相当于提供了一个业主与物业企业双方展开博弈之标准,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依笔者愚见,破此难题,首先,应以明确制度约束来打破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费定价上的主动权甚至垄断权,以构造供求双方有效的价格决定机制。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疏通投诉信息通道,并及时处理业方和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帮助弱势一方赢取话语权。 另外,重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事实上,早在《物权法》推出以后,国务院已经对《物业管理条例》对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较为全面的界分。为何业主大会及委员会“无而不设、设而不用,甚至用却无效”的现象依然存在,除了宣传激励业主,恐怕更要向有关的房产行政部门问话摊责。 最后,监管部门也要积极配合,负起责任,做到从源从严治理。严把开发建设环节住房质量关,从根本上降低物业风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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