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所有物业都将投保物业管理责任险
日期:2013-06-06 12:35:09 | 瀏覽:5828
据沈阳市房产局介绍,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沈阳市从今年起将积极推行物业管理责任险统保工作。
很多业主可能会担心推行物业管理责任险统保的工作会提高居民的物业费,据了解,购买物业管理相关保险会提高物业管理成本,但分摊到每个月的物业费中不过几分钱。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将与新航保险经纪公司建立和完善共保和考核机制,统一使用在保险协会报备的共保保单。凡是该投保不投保或不参加沈阳物业管理协会统一投保的单位,沈阳物业管理协会接到业主投诉的,将在协会网站予以公开谴责,并将公开谴责的企业名单报沈阳市小区办计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综合考虑沈阳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实际,沈阳对物业管理责任险理赔最低保险责任限额作如下规定:住宅物业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100万元;商业居住混合物业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150万;写字楼物业: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200万元;商业物业: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200万元。
并且,沈阳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理赔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提高物业管理责任险投保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