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长效物业管理
日期:2013-04-20 09:55:40 | 瀏覽:6282
4月19日,和平区召开旧楼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旧楼区长效管理试点工作部署会,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要求,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旧楼区提升改造长效管理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路艳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调整后的和平区准物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关于加强和平区提升改造后旧楼区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试点小区管委会和旧楼区物业管理企业在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路艳青讲话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旧楼区提升改造长效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经过改造后的旧楼区要全部实行准物业管理。各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强化目标责任,及时解决好创新试点中出现的难点和新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成功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试点过程中,要把握重点,将准物业试点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反复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合同标准改善服务,确保旧楼区管理常态长效。